关键词 |
轿车报废车回收,新乡报废车回收,报废车回收手续,报废车回收价格 |
面向地区 |
根据我国《汽车报废标准》,民用车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,应当报废:
1.轻型和微型卡车(包括越野车)和采矿作业车辆累计行驶30万公里;重型、中型卡车(含越野车)累计行驶40万公里;特大型、大型、中型、轻型客车(含越野车)、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;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;
2.非营运小型微型车没有使用寿命,每年检查两次
3.经过修理调整,仍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的;
4.经修复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,污染物排放仍超过国家汽车排放标准的。
车辆报废流程
申请车辆报废时,车主需携带行驶证、登记证、单位车辆还需携带代码证,客运车辆则携带道路运输证和农村客运证明去报废中心申请,申请成功之后报废中心可以免费拖车,脱审的车不能报废。
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时,车主务必提前查询车辆违章记录,如出现违章,需及早缴纳,否则无法开具相关证明,单位车辆需要报废,还需携带单位公章。
若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、或因质量问题退车的、以及注销后需保留原机动车号牌的,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。此外,被依法查封、扣押或属于被盗抢,以及在抵押登记、质押备案期间等这些状态下的车辆,无法办理报废。